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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污染防治

今天给大家分享重庆市***水污染防治,其中也会对重庆市水污染问题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市其他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市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市人民***将国家确定的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分解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和市级有关部门,并组织考核。

重庆市政府水污染防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庆市的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下为具体条例内容。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主要聚焦于水体污染防治,旨在保护流域内水体不受污染,保障水资源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该章节分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和其他污染防治四个部分,旨在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对水体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和管理。

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

主城区和区县城镇的自来水厂取水点保护区,包括服务人口超过2万人的大型企业自备水厂。 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水源地的特性,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如长江、嘉陵江和乌江重庆段的沿岸区县,以及次级河流和湖泊库区。一级保护区设有严格的卫生防护带,二级保护区根据化学耗氧量(COD)污染负荷进行分类。

重庆市政府水污染防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详细列举了主城区和远郊各区县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包括水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以及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在主城区,沙坪坝区的重庆市自来水公司沙坪坝水厂、中渡口取水点及南溪口水厂等,水源主要来自嘉陵江,保护区范围根据河流特征设定。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以及市***相关部门需严格按照《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中的条款进行操作和管理。这包括对饮用水源地进行科学的划分,明确保护区范围,执行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和过度开发,以保护这些水源的水质和生态完整性。

重庆市人民***关于印发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渝府发〔2002〕8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市***有关部门:现将《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的责任,可举报污染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划分和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水质达标。具体分区如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对不同级别的行为有明确的禁止规定。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按照取水点来进行。一级保护区包括从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是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1、第一条 为了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源。

2、重庆市实施严格的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措施,旨在保障市民健康,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该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集中式水源包括城镇自来水厂和企业自备水厂,分散式水源则指其他取水点。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4、《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是重庆市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它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原则、措施和法律责任,为重庆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实施这一条例,重庆市将能够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5、重庆市为确保城市居民饮用水源的质量和安全,依据国家法律如《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了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这些规定旨在防治水源污染,保障居民的饮水健康。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1、重庆市实施严格的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措施,旨在保障市民健康,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该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集中式水源包括城镇自来水厂和企业自备水厂,分散式水源则指其他取水点。

2、第一条 为了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源分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源。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三峡库区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本市其他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市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2、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主要聚焦于水体污染防治,旨在保护流域内水体不受污染,保障水资源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该章节分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和其他污染防治四个部分,旨在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对水体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和管理。

3、重庆市的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下为具体条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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